据最高检9月8日的消息,招商局集团的前党委委员及副总经理李百安因涉嫌受贿,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,已移送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和起诉。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在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后,依法决定逮捕李百安。近期,烟台市人民检察院已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在起诉阶段,检察机关告知了李百安的诉讼权利,并对其进行了讯问,听取了辩护律师的意见。检察机关指控李百安利用其在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人事部副经理、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、中国中建地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上的便利,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因此应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。